合肥公交技工学校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政策实施方案

时间:2014-09-02 浏览量:2156

根据省财政厅、省物价局、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扩大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范围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金制度的通知》,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合肥公交技校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政策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公开资助政策,公平、公正评定资助对象,面向学校学生全面公示,主动接受学校学生监督。

(二)坚持动态管理原则。建立建全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据库,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行动态管理。学生在校期间,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或终止资助:受到记过及以上处分的;家庭和学生个人情况发生变化,不再符合资助条件的;其他不符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条件的。

二、资助对象、比例和条件

(一)资助对象

1、国家助学金

2012年秋季学期起,将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由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一年制的第一个学期,二年制的前三个学期,三年制的前两个学年,下同)在校农村(含县镇)学生和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逐步调整为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涉农专业范围,根据教育部发布的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及专业设置管理办法确定,下同)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具体调整步骤如下:(12012年秋季学期至2013年春季学期,助学金政策覆盖一年级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以及二年级农村(含县镇)学生和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2)从2013年秋季学期起,将助学金政策覆盖范围调整为一、二年级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享受中职国家助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同时享受免学费政策资助。

2、免学费

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顶岗实习阶段原则上由学校通过校企合作和顶岗实习等方式获取的收入予以弥补,不足部分可由财政按照不高于顶岗实习阶段享受免学费政策学生人数50%的比例和免学费标准,适当补助学校。

在职业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批准、符合国家标准的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一、二年级符合免学费政策条件的学生。

享受中职免学费政策资助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同时享受中职国家助学金。

(二)资助比例

1、国家助学金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除政策规定直接纳入资助范围的对象外,享受国家助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比例,按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校学生(扣除政策规定直接纳入资助范围的对象)的15%确定。

2、免学费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一、二年级城市非涉农专业家庭困难学生享受免学费政策的比例按在校城市学生(扣除城市涉农专业学生)的10%确定。

(三)资助条件

 1、基本条件

享受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资助政策的学生应当符合下列基本条件: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勤奋学习,积极上进;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2、困难程度

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应对政策规定享受和申请享受助学金的学生进行家庭经济困难程度量化评分,并根据评分高低确定国家助学金资助名单和等级。对申请享受免学费政策资助的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也应进行家庭经济困难程度量化评分,并根据得分高低确定入围名单。

3、特别规定

属于孤儿的,只需填写申请表,提供户口证明材料,即可直接纳入国家资助范围,享受免学费和国家助学金政策资助。

符合下述条件之一者,同等条件下应予以优先资助:

1)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等无直接经济来源者;

2)响应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农村家庭只有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且经济困难的;

3)单亲家庭、父母年事已高或患病丧失劳动能力,家庭无固定经济来源者;

4)父母双方或一方有残疾,家庭无固定经济来源,基本生活难以维持的;

5)学生家庭或本人突遭不幸(如家庭遭遇自然灾害,学生本人突发疾病或意外事故),超越家庭经济承受能力的;

6)享受农村或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子女;

7)有其他特别困难情形者。

四、工作程序

(一)国家助学金(免学费)

1、学生申请。每年9月初,学校初选、组织政策规定享受助学金的学生填写《合肥市公交技校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程度调查表》并递交相关原始证件的复印件(如:户籍簿、低保证、残疾证、重大疾病住院证明等)。同时,组织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出申请,详细填写《安徽省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免学费)申请表》和《合肥市公交技工学校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程度调查表》,并递交相关原始证件的复印件。

2、学校审核。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由学校分管领导、资助工作负责人、班主任和学生代表组成的评审小组,对学生的申请、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进行审核。

3、学校公示。资助名单经学校研究后,统一填写《合肥市公交技工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期国家助学金(免学费)资助公示表》,经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审核盖章后,须在学校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为学生办理中职资助卡。

4、学校建档。我校建立专门档案,将有关资料和工作情况分年度建档备查。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扩大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范围,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金制度,涉及面广,政策性强,要按照“中央政策引导、地方统筹安排、积极稳妥推进、保持平稳过渡”的原则认真做好各项工作

(二)加强监督检查,确保信息真实。要严格规范我校学生学籍管理工作,进一步完善学生信息管理系统,实行电子注册制度,对学生的异动情况学校应实行报告制度。加强对“一牌两校”、“联合招生”、“学籍异动”等情况的监管,坚决杜绝“双重学籍”现象,保证学生基本信息的完整和准确。我校资助管理办公室建立定期检查制度。

(三)加大宣传力度,形成良好氛围。认真学习、准确把握相关政策,通过多种形式开展政策解读和宣传工作,使这项惠民政策家喻户晓,使广大学生及时了解受资助权利,为扩大为我校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范围和完善国家助学金制度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合肥公交技工学校


二〇一三年五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