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年春季学期我市新技工系统培养补助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1-08-24 浏览量:2479

各技工院校:
        根据省人社厅、省财政厅《2021年安徽省技能培训提升实施方案之企业新录用人员岗前技能培训、新技工系统培养实施方案》,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度三项民生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合人社秘[2021]53号)等精神,现就做好2021年春季学期我市新技工系统培养补助资金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1年春季学期补助对象、标准和方式
        根据2021年春季学期“全国技工院校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技校系统)中“新技工系统培养”(全日制招生)注册人数,按照每人1500元的标准,向合肥市技工院校拨付新技工系统培养补助资金。2021年春季学期技校系统电子注册截止5月6日,考虑学籍异动等可变因素,将5月10日技校系统电子注册实时人数确定为2021年春季学期“新技工系统培养”(全日制招生)完成人数,并作为申报补助资金的人数上限(见附件1)。
二、2021年春季学期补助资金申报
        2021年7月19日(周一)前,技工院校将以下材料报送到市人社局职业能力建设处:
(一)《2021年春季学期新技工系统培养补助资金申报表》(见附件2),纸质版一式三份,院校负责人签字并加盖院校公章,并提供电子版。表中资金申报人数不得超出附件1中人数。如涉及分校或校外教学点的新生,应据实填报。
(二)《2021年春季学期新技工系统培养补助资金花名册》(见附件3),纸质版一式三份,院校负责人在最后一页签字,逐页加盖院校公章,并提供Excel电子版。表中学生应已在技校系统注册成功。此表正反双面打印,每页人数不少于50人。如涉及分校或校外教学点的新生,应分开制表据实报送。
市人社局职业能力建设处对上述材料进行审核汇总,审核通过的,向市财政部门申请资金,补助资金转入技工院校账户。审核不通过的,不予拨付资金。
技工院校自愿申报新技工系统培养补助资金。原则上在规定时间内未申报的,视为放弃申报,今后亦不再予以补报。
联系人:市人社局职建处赵楠楠,电话63536350,电子邮箱869371477@qq.com(文中要求报送电子版材料的,一律发至此邮箱。邮件务必压缩后发送,标题注明院校名称)。
附件:
1.2021年春季学期新技工系统培养补助资金申报人数上限
2.2021年春季学期新技工系统培养补助资金申报表
3.2021年春季学期新技工系统培养补助资金花名册

                                           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