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公交技工学校国家助学金、免学费政策宣传资料
您好!国家免学费、助学金是中等职业教育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中的重要制度。从2012年秋季学期起,中央与市、县政府共同出资设立国家免学费、助学金,用于资助中等职业教育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学习和生活费用开支。为了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免学费、助学金公平、公正、公开发放,现将有关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免学费、助学金政策和具体办理流程向您通达,请您按照相关要求和时间进行办理。
一、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免学费、助学金资助对象
国家助学金的资助对象为全日制正式学籍并在校就读的一、二年级,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享受国家助学金政策的人数按在校生数(不含集中连片地区学生数和涉农专业学生数)的15%确定。
免学费对象为从2012年秋季学期起,对在职业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批准的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费(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城市户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享受免学费政策的人数按在校城市学生数(不含城市涉农专业学生数)的10%确定;
二、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免学费、助学金的资助标准及用途
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免学费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800元、助学金每生每年2000元
主要用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学习和生活费用开支。
三、地方政策免学费
目前,在合肥市就读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均可享受每生每年2800元的免学费政策(限定城市户口)。
四、国家助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
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每生每年2000元,按月存入银行卡。
1. 申请条件:
(1)农村(含县镇)和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6)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7)建档立卡户子女。
免学费标准:每生每年标准由上级部门确定。
1、申请条件
(1)农村户籍的农村家庭困难学生;
(2)孤残学生、烈士子女或优抚家庭子女等无直接经济来源者;
(3)单亲家庭、父母年事已高或患病丧失劳动能力,家庭无固定经济来源者;
(4)父母双方或一方有残疾,家庭无固定经济来源,基本生活难以维持的;
(5)学生家庭或本人突遭不幸(如家庭遭遇自然灾害,学生本人突发疾病或意外事故),超于家庭经济承受能力的;
(6)享受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子女;
(7)响应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农村家庭只有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且经济困难的;
(8)有其他特别困难情形者。
符合上述情形之一者,需提交县级人民政府民政等相关主管证明材料或乡镇政府出具的有关证明的的原件和复印件以备核验。
五、申报程序和评审办法
(一) 学生本人向所班级评议小组提交书面申请,填写《合肥市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合肥市中职学校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费认定申请表》。
(二) 各班级评议小组组织材料审核,进行初评在班级公示后,有班主任和班长签署意见,报学校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
(三) 学校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汇总审核公示后,报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核准。
(四) 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公示后报上一级组织,公示日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六、发放办法
(一)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学校将按月将助学金打入受助学生的银行卡。
(二)获得免学费的学生通过银行卡形式按标准退还已收学费。
七、在我校申请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免学费、助学金材料
1、申请书;
2、证明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必须加盖县民政部门或乡镇人民政府公章);
3、户口本首页(具有户口性质)和本人那一页复印件各一张、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必须印在同一张纸上)一张;
4、合肥市公交技工学校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城市或农村申请助学金);
5、合肥市中职学校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费、助学金认定申请表。
八、其他
如果您对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免学费、助学金相关政策还不是很了解,请咨询我们:0551-64391360(转8018)(杨老师 ),如果您对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免学费、助学金发放有异议,可以向我校学生科反映,电话:0551—64391360(转8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