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提高公交技校实习生实习待遇的通知

时间:2011-11-16 浏览量:1847

各单位、部门:
随着合肥市城市规模的扩大,市民对公共交通服务的需求不断提高,因此公交营运线路和营运车辆在逐年增加,集团公司需要加大对劳动力资源的培养和储备,以为乘客提供快捷、安全、方便、舒适的公交服务。当前公交驾驶员队伍的补充主要靠对社会招聘和公交技校自培,多年来的营运生产实践证明,公交技校培训的驾驶员和修理工技术规范、服从管理,为公交的优质服务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鉴于上述原因,集团公司研究决定,进一步提高公交技校实习生的实习待遇。具体措施如下:
一、为保证公交队伍的稳定和星级服务的深入开展,公交技校要加大培训力度,为集团公司提供合格的驾、修人才。
二、鉴于当前的劳动力市场状况,结合国家对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的相关规定,为充分体现公交企业对员工的关爱,给予公交技校培训的驾驶员和修理工在其实习期间发放实习补贴,标准为每人400元∕月。
三、实习生需与集团公司签订实习协议后方可享受实习补贴,在享受实习补贴后需为集团公司服务五年。
四、实习补贴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统一发放。培训中心负责实习生实习期间的各项管理和实习补贴发放的审核和申报工作。
五、签订实习协议的技校生在驾驶岗位实习期间享受与在岗驾驶员同样的配餐待遇。各车队与后勤管理中心核实实习人数,后勤管理中心按照统一标准在其实习补贴中扣除餐费。
六、签订实习协议的技校生在修理工岗位实习的,由人力资源部、培训中心负责办理实习卡,所在车间负责实习卡的管理工作。
七、人力资源部、培训中心制定具体办法,定期对实习生师徒进行考评和奖励。并对实习生培训和管理工作优秀的车队、车间进行年度考评和表彰奖励。
八、本通知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合肥公交集团有限公司
二〇一一年九月十三日